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告

2014年12月25日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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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刻吸取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部署,乐山将开展为期一年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的对象企业为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的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6类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治理重点主要包括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采用可燃易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做隔热保温层,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落实、用火用电管理混乱、疏散逃生通道设置障碍物、集体宿舍设置不符合标准、未组织员工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规模较大的劳动型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等九大突出问题。

    为确保治理成效,全市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实施、划片排查、联合整治”的工作机制,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发现违规住人、存在“三合一”问题的,一律立即清理;对违规气焊、违规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一律对违法行为人给予拘留;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一律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简易喷淋,大力加强技防、物防措施。 

    2014年12月31日前全市劳动型密集企业将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并列出自查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和时限,对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将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并通报发改、经信、工商、金融、保险等部门,推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的重要依据。主流媒体将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政府挂牌督办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同时鼓励广大群众通过“12350”、“96119”举报投诉热线举报企业火灾隐患,对核查属实的将给予重奖。

 
 
 
(责任编辑:徐燕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