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省政府在省公安消防总队召开了贯彻实施《四川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晋川、省公安厅副厅长岳德松、省消防总队总队长马先宏、以及工商、质监等部门领导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对《办法》做了解读。《办法》将于
8月1日正式施行。
会上,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技术处处长刘海燕介绍说,近年来,我省消防产品的质量状况不容乐观,消防产品质量低劣问题十分突出,违法生产和销售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已危害到了百姓的防火安全。《办法》明确了工商、质监、消防三部门的各自权限,确定了消防产品监督执法联动制度,实现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三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此外,为从源头上控制不合格消防产品进入市场,《办法》确立了消防产品流向信息管理制度,以明晰产品的源头,让出自正规厂家的消防产品有据可查,无资质产品则难再流通;若发现不合格产品,则可通过流向信息对同类或同批次产品给予查处。《办法》要求生产者、销售者如实记录消防产品的流向信息,并至少保存5年。禁止无流向证明的消防产品安装使用或通过验收,以倒逼建设单位自觉购买正规厂家的消防产品。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省消防地方法规体系,对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省消防产品监管工作,推动我省消防产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全社会的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