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6日10:49
今年7月,乐山市峨眉山市双福镇河东街一自建房屋依法申报消防验收,当地消防部门严格把关,在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时发现该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不合格。消防部门对其出具了竣工验收消防违法通知书,并要求单位立即整改。
7月19日上午,峨眉市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对申报验收备案的新建工程进行了消防验收备案,并被抽中。大队验收检查组及时深入工地现场进行现场备案抽查,检查发现,该工程使用的由乌鲁木齐新燕永灵消防照明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小榄分公司生产的型号为YYL-968B的消防应急照明灯使用6V4AH的铅酸电池,与型式检验报告不一致。
大队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判定,判定型号为YYL-968B的消防应急照明灯为不合格消防产品。今后,该大队表示凡是在建筑消防验收中发现使用的消防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验收一律不得通过,实行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