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3年内不得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针对我市在食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明显差距,抓住重点区域和环节,抓住行业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督查督办,扎实开展规范市场行为、打击食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规范管理,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有效证照齐全,公示栏内容完整。
4、通过集中整治、规范引导,逐步完善和创新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监管机制,基本形成监管网络,提升规范管理工作水平,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环境卫生和加工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到位,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基本消除,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环境脏乱等问题得到根本好转。
5、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6、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未完待续)据《乐山市创卫知识手册》
(责任编辑: 王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