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学习了《王东明同志在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四川省开展2017年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验收办法》和《四川省河长制工作省级考核办法(试行)》等,审议了《关于乐山市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验收自查报告》《乐山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验收考核结果》。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我市有力有序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全市河流水质实现“一升一降”好转态势,即岷江出境断面水质由四类上升至三类,重点污染小流域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大家要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提前谋划明年工作,确保全市河长制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会议强调,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要求,全市上下要思想认识再提高,持续把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抓紧抓实。要问题整治再提速,督促指导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引导企业升级改造;全面做好禁养区内养殖户关闭和入河排污口审批登记、整改等工作,定期组织“回头看”,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关停到位,严防问题反弹。要综合施策再用力,把河湖治理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总部三基地”建设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向园区集中集聚,引导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加快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以环保“控制阀”倒逼产业转型升级;要把河湖治理同全国卫生城市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城镇生活污染、城乡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治理,倒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要把河湖治理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倡导文明新风结合起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作用,引导群众增强环保意识。
会议强调,要长效机制再健全,各级各部门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在构建河湖保护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工作责任再压实,市级河长要对市管河流“一河一策”,挂图作战,亲自督导;各县(市、区)要发挥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本地河湖综合治理;相关责任部门要全市“一盘棋”,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大家共同努力推动乐山河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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