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选题和立法建议的公告
为了拓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途径,加强立法项目储备,科学制定2018年度立法计划,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根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选题和立法建议办法》等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选题和立法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亟需立法的事项提出立法选题及建议。立法选题及建议应当从乐山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突出乐山地方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二、立法选题及建议应当写明法规名称、立法的依据和目的、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立法对策。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法规文本草稿及相关书面材料。
三、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选题及建议,一是将书面建议寄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泊水街12号,邮编:614000);二是发送传真至0833—2129370;三是发送电子邮件至743143974@qq.com。为方便联系,请写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本次公开征集立法选题和立法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
联系人:冉启辉
联系电话:0833—2129370(传真)
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 王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