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副主席周鸿雁应邀列席会议,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相关议题。
会议决定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4日在乐山中心城区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乐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及主任、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有关事项的决定议案。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乐山市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的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推进项目“挂图作战”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进行了集中宪法宣誓。会议还报告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情况,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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