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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吹响立法“集结号”将就饮用水源保护等立法
2017-08-21 17:33 来源:bte365娱乐场

  bte365娱乐场讯(记者 陈阳路)为确保我市五年立法规划顺利推进和如期完成,21日下午,乐山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7——2021年)实施动员会召开。会议通报了《乐山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7—2021年)》实施方案,并就所有立法项目的启动和实施进行安排部署。

 

动员会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平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田、梁杰鸿、贾志华、袁加乐、郭正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谢晓明出席会议。

  赖淑芳指出,市委七届二十一次常委会审定了《乐山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7—2021)》。这是我市自2016年7月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市委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的一项重大部署,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我市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指出了具体的路径。

    

赖淑芳讲话

  赖淑芳强调,在下一步立法工作中,一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握地方立法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为全市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要加强协作,着力形成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在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下,积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和政府在立法中的依托作用,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高法规草案的起草质量和效率。三要突出重点,扎实推动立法项目的顺利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做足调查研究的基本功,踩准完成目标任务的时间点,用好立法工作的智囊团,在保进度的同时要重质量,做到立良法、立管用的法。努力开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动员会现场

  黄平林要求,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认识,认真学习规划,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要求,切实安排好、完成好相关工作;要积极配合,针对问题,高质量起草好相关立法草案,配合做好各项立法调研、论证、审议等工作;要依法执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开展科学决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社会各方面对立法过程的了解和参与,为实施立法规划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记者从会上获悉,乐山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7——2021年)确定了我市12件立法项目,包括了《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乐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乐山市文物保护条例》、《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乐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乐山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乐山市小流域生态保护条例》、《乐山市世界遗产保护条例》。

    

动员会现场


(责任编辑: 绍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