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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第一批进驻公告
2017-09-26 08:36 来源:乐山日报
  经市委同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近期分别对金口河区、马边彝族自治县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相关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以及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4个市级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监督对象

  (一)金口河区、马边彝族自治县两地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相关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重点对县级部门、乡镇和村(社区)开展巡察。

  (二)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4个市级部门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机关中层干部,同时延伸巡察下属单位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

  二、巡察监督内容

  (一)市级部门巡察内容

  对被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聚焦“四个意识”、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深入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1.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2. 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 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 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以及吃拿卡要、冷硬横推、庸懒散浮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中梗阻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5. 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牵头责任不落实,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做表面文章以及贪污挪用、截留私分等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问题;

  6. 对贯彻落实市委“护根”行动情况进行监督,看是否存在敷衍塞责,落实不到位,搞变通、走过场等问题。

  (二)区县巡察内容

  1. 扶贫政策措施执行走样问题。执行中央、省、市、县精准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走样、缩水、做选择、搞变通和打折扣等问题;

  2.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使用扶贫资金吃喝玩乐、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发放津贴补贴、报销与扶贫工作无关的费用、挥霍浪费等问题;

  3. 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问题。在贫困户就业补贴、农村危旧房改造、生态补偿、医疗救助、社保兜底保障等民生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索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在产业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等领域中官商勾结、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失职渎职、受贿索贿、挥霍浪费等问题;

  4. 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问题。扶贫领域相关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扶贫项目制定、审批、实施、验收,扶贫资金分配、审核、拨付、管理,以及对口帮扶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致使出现资金大量沉淀、项目严重拖延、帮扶效果较差等问题;脱贫减贫措施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或故意弄虚作假、授意编造脱贫数字、出具虚假文件材料、指使数据造假,让贫困人口“被脱贫”的问题;

  5. 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问题。不按规定公开政务、村务,侵犯群众知情权的;对群众合理诉求响应迟缓,生冷硬推、故意刁难的;违背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问题;

  6. 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抓得不紧、腐败案件查处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产业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社保兜底保障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

  7. 对贯彻落实市委“护根”行动情况进行监督,看是否存在敷衍塞责,落实不到位,搞变通、走过场等问题。

  三、第一批进驻单位集中巡察时间

  (一)在金口河区、马边彝族自治县开展集中巡察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11月25日;

  (二)在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开展集中巡察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四、联系方式

  (一)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地区:金口河区

  联系电话:15183375228

  电子邮箱:lsswxcz1@163.com

  (二)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地区:马边彝族自治县

  联系电话:15183365911

  电子邮箱:lsswxcz2@163.com

  (三)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15183373982

  电子邮箱:lsswxcz3@163.com

  (四)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15183373968

  电子邮箱:lsswxcz4@163.com

  (五)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单位: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18283349584

  电子邮箱:lsswxcz5@163.com

  (六)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单位:市农业局

  联系电话:18283349534

  电子邮箱:lsswxcz6@163.com

  巡察期间,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热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支持配合巡察组共同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中共乐山市委巡察办

  2017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 王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