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乐山大佛景区、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根据省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会商研判预报,12月10日起我市空气质量优良且将持续24小时以上。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和《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规定,决定于2017年12月10日0:0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预警解除后,各地各部门要一如既往继续加强大气污染源的防控。
特此通知。
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 王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