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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2017年中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2017-10-18 16:17 来源:

乐山市学生体育艺术协会关于印发

2017年中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区、市、县学生体育艺术协会及相关单位,乐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管)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乐山市教育局关于下发2017年乐山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计划的通知》(乐教办函〔2017〕4号)的要求,现将2017年乐山市中学生篮球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按规程要求认真组织参加比赛。

  附件:1. 2017年乐山市中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2. 乐山市教育局2017年中学生篮球比赛报名表、审核 表 (/images/uploadfiles/201710/20171012141644_7324.xls)



                                       乐山市学生体育艺术协会

                                        (乐山市教育局代章)

                                        2017年10月11日 


  附件1

  乐山市2017年中学生篮球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批准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批准单位:乐山市教育局 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

  主办单位:乐山市学生体育艺术协会

  承办单位:乐山一中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7年10月27—29日  乐山一中

  三、参赛单位

  全市高中、初中均可组队报名参赛。

  四、竞赛办法

  1.比赛分为初中男、女组和高中男、女组,根据各组报名数的多少确定赛制。各组报名参赛队如果少于6支队伍,采取单循环比赛。如多于6支(包含6支)参赛队即采用分组比赛,上年度比赛各组别的第一、二名作为小组种子队,其余队伍抽签决定。

  2.参赛队员各组别年龄规定:

  高中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初中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所有参赛运动员,须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赛。

  3.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4.根据报名队数的多少确定比赛赛制,小组分组以抽签决定。

  五、参加方式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不可多报。

  2.各参赛学校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本校中学生。乐山市奥林匹克学校学生可回户籍所在县(区、市)的学校参加比赛。

  六、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单位务必于赛前10天将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学校公章和《参赛运动员及参赛项目审核表》,报送到承办单位,并将《报名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承办单位邮箱8761136@qq.com。联系人:冯 松,联系电话:18908130966。

  2.所有参赛运动员应于赛前15天在承办单位办理注册登记和参赛证。办证时需出具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交验学籍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运动员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1张、运动员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楚运动员的出生年月、就读学校、参赛项目。无参赛证不得参赛。

  3.各参赛学校领队、教练,于10月26日下午2:00点前到乐山一中体育组办公室报到,召开领队、教练、裁判员工作会议,同时发放运动员参赛证。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分别录取各组男、女前三名,由市教育局、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发给奖牌。

  2.对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由市教育局、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发给成绩证明书,作为体育特长生的审核依据。

  3.道德风尚的评选(道德风尚运动队,运动员按7:1,裁判员按10:1的比例评选;优秀指导教师按5:1的比例评选)。

  八、裁判员

  裁判长由主办单位聘请,其他裁判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聘请。

  九、经费

  各参赛队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均自理。

  十、其他

  1.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出具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准许参赛。

  2.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 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