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学生体育艺术协会关于印发
2017年中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区、市、县学生体育艺术协会及相关单位,乐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管)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乐山市教育局关于下发2017年乐山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计划的通知》(乐教办函〔2017〕4号)的要求,现将2017年乐山市中学生篮球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按规程要求认真组织参加比赛。
附件:1. 2017年乐山市中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2. 乐山市教育局2017年中学生篮球比赛报名表、审核 表 (/images/uploadfiles/201710/20171012141644_7324.xls)
乐山市学生体育艺术协会
(乐山市教育局代章)
2017年10月11日
附件1
乐山市2017年中学生篮球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批准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批准单位:乐山市教育局 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
主办单位:乐山市学生体育艺术协会
承办单位:乐山一中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7年10月27—29日 乐山一中
三、参赛单位
全市高中、初中均可组队报名参赛。
四、竞赛办法
1.比赛分为初中男、女组和高中男、女组,根据各组报名数的多少确定赛制。各组报名参赛队如果少于6支队伍,采取单循环比赛。如多于6支(包含6支)参赛队即采用分组比赛,上年度比赛各组别的第一、二名作为小组种子队,其余队伍抽签决定。
2.参赛队员各组别年龄规定:
高中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初中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所有参赛运动员,须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赛。
3.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4.根据报名队数的多少确定比赛赛制,小组分组以抽签决定。
五、参加方式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不可多报。
2.各参赛学校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本校中学生。乐山市奥林匹克学校学生可回户籍所在县(区、市)的学校参加比赛。
六、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单位务必于赛前10天将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学校公章和《参赛运动员及参赛项目审核表》,报送到承办单位,并将《报名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承办单位邮箱8761136@qq.com。联系人:冯 松,联系电话:18908130966。
2.所有参赛运动员应于赛前15天在承办单位办理注册登记和参赛证。办证时需出具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交验学籍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运动员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1张、运动员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楚运动员的出生年月、就读学校、参赛项目。无参赛证不得参赛。
3.各参赛学校领队、教练,于10月26日下午2:00点前到乐山一中体育组办公室报到,召开领队、教练、裁判员工作会议,同时发放运动员参赛证。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分别录取各组男、女前三名,由市教育局、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发给奖牌。
2.对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由市教育局、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发给成绩证明书,作为体育特长生的审核依据。
3.道德风尚的评选(道德风尚运动队,运动员按7:1,裁判员按10:1的比例评选;优秀指导教师按5:1的比例评选)。
八、裁判员
裁判长由主办单位聘请,其他裁判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聘请。
九、经费
各参赛队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均自理。
十、其他
1.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出具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准许参赛。
2.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 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