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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的通知
2017-12-01 21:41 来源:bte365娱乐场

  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的通知  

  省环境监测总站和省气象台会商研判,成都平原和川南地区预计在12月3—4日,7—9日将出现连续性区域污染,污染程度达到中度。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成都平原8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决定从12月2日0:00时起,启动乐山市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立即启动Ⅳ级响应措施。

  一、发布公众健康提示信息和倡导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

  (二)倡导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绿色出行,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使用电动汽车、自行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2.倡导绿色生活,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建议冬季空调温度不高于20℃。

  3.倡导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二、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采取湿法作业和喷淋、冲洗、洒水等措施有效除尘,未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之百”措施,或监测数据明显高于周边子站监测数据的工地停止施工。“三区两县一市”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应急抢险和重大民生工程外,停止土石方作业;水泥粉磨站、砂石厂(场)、渣土存放点停止生产、运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委,各县(市、区)〕

  (二)企事业单位自觉错峰,采取降低生产负荷、限停产、加强污染治理措施等,减少污染物排放。“小散乱污”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停产停工停业,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全部停产。同时,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三区两县一市”重点企业减少不低于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非重点企业减排不低于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并尽量错峰生产,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市经信委、各县(市、区)要按照预案要求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落实各项大气污染减排措施。〔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

  (三)未按规定密闭的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在中心城区建成区内上路行驶,国二排放标准及以下汽油车、国三排放标准以下的柴油车禁止上路行驶,大型货车、农用车禁止进入建成区。〔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

  (四)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道路及行道树、绿化带每天至少进行4次全面冲洗除尘,保证无明显浮尘积土淤泥。〔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眉山市、夹江县、井研县〕

  (五)所有企业对露天堆放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

  (六)加大公共交通运输保障力度,增加公交运输车辆频次,延长营运时间。〔责任单位:市交委,各县(市、区)〕

  (七)增加对重点企业、各类工地等的巡查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道路交通管控和执法检查,强化环境监测和执法检查,从严从快查处不按规定落实应急措施及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委、市城管局,各县(市、区)〕

  (八)在具备气象条件前提下,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特此通知  

  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 王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