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e365娱乐场记者 陈阳路
日前,《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以下简称《立法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这,对于地方立法工作,对于乐山法治建设,无疑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再回过头去看:2016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乐山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
从“立法权”启动申请,到省上批准,再到《立法条例》出炉,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期间,不过短短1年时间。并且,还做到了数个“当年”:当年组织机构人员、当年申报、当年审批、当年制法、当年通过……
然而,滴水穿石,自非一日之功!
时间再回到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全国所有设区市都将取得地方立法权。乐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将做好地方立法权的承接工作纳入了统一的工作规划部署中。
2016年初,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正式着手启动地方立法权的申报工作。然而,立法权的申报需要机构、人员等各方面成熟条件。
如何保证乐山的地方立法工作顺利推进?
为此,市委专门增设机构、增加编制,给予各种支持。通过干部选配、机关内部调剂、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等形式,很快配备了一批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和法治实践经验的工作者,并组建成立了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专门的立法机构,来从事该项工作。
2016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提出了申报请示。短短数月,在2016年7月23日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乐山被正式确定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迅速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总体要求,开始了《立法条例》的起草工作。并向社会、专家公开征求意见,向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请教、学习,经历了多次精雕细琢和省、市的审议修改;2016年11月26日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立法条例》获省人大高度认可,认为其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系成熟,突出了地方特色。” 采访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乐山的《立法条例》与多个省、市相比,做到了细致、不繁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这也为乐山的立法工作起好了步、开好了头。
这部《立法条例》,以九章六十四条内容,对我市立法原则、立法准备、立法程序、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对规范乐山地方立法活动、完善地方立法程序、健全地方立法制度、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也为今后乐山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地方立法事项方面提供了定的程序遵循,为推进乐山“四川旅游首选地、绿色转型示范市、山水园林宜居城和总部经济聚集区”的定位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武器”。
自然地, 仅仅拥有了立法权、出台了《立法条例》还远远不够。
权之在手,框架已定,如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使好地方立法权、制定出高质量的实体性法规?如何科学地将“手中权”转变为“人民利”?成为眼下乐山努力开展立法工作的重要方向。
从去年到今年,乐山市人大依法设立法制、教科文卫、城环资委员会;建立建成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选题和立法建议办法等;组成立法专家咨询队伍,构建“立法智库”;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纳入2017年立法计划,科学编制2017年-2021年五年立法规划……
桩桩件件、可圈可点。
乐山科学民主立法的发展脚步,稳健而从容。